广东省流行音乐协会关于机构改革的通知
省流协(2015年1号)
各部门:
广东省流行音乐协会今年已进入第25个年头,随着形势的变化和会员的增加,原有管理机构已不适应协会发展的需要,为保证协会工作更加有序有效,特作出以下机构调整:
一、在原有秘书处的基础上,增设协会办公室及监察室两个部门.三个机构并列作为协会主席团下属的一级机构,接受协会主席直接领导,其正职及副职由协会主席直接任免。
各委员会(含专业委员会及地方市级委员会)为二级机构,接受一级机构的管理及监督。其正职由协会主席直接任免。
二、秘书处代表协会开展日常工作,负责各委员会的协调,服务,业务管理及新的组织机构的筹备及发展工作。
秘书处由协会常务副主席,秘书长陈洁明负责。
三、办公室负责规章制度的制定,各委员会机构及领导成员的考察和任免,会员档案的保管,接受新发展的组织机构的申报与审核登记,负责会员证的申请审核与发放,协会通联工作以及协会信息的发布,《乐风网》(含《乐风报》)的编辑管理等。
办公室主任由主席助理,常务副秘书长林伟强担任。
四、监察室负责协会各项工作(包括对协会主席团成员及各委员会)的监督及会员权益的保障工作。对各部门违反工作程序及规章制度的行为有权予以制止或提出警告,严重者可提请协会主席对该部门负责人予以免去职务乃至撤消该部门的处分。同时,设立投诉邮箱:LXJC020@163.com公开接受投诉。
监察室主任由协会监事,主席助理金勇担任。
五、各地县流行音乐协会凡已成为省协会团体会员者,将实行一套班子两个牌子的方式,另行授予“广东省流行音乐协会XX市(县)委员会”牌匾,其主席团成员(含秘书长)由省协会统一颁发证书。
各市(含县级市)委员会为二级机构。
县区级委员会为三级机构(县区及县市级委员会同时接受所属地市级委员会的领导)。
如地县一级协会名称已被他人抢注,在无法进行收编或改组的情况下,当地相关会员可在经省协会授权后,以“广东省流行音乐协会XX市(县)委员会”的名义开展工作,但该委员会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广东省流行音乐协会
2015年1月11日